面对新型冠状病毒的那些法律事儿-法治新闻-四川德途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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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新型冠状病毒的那些法律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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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新型冠状病毒的那些法律事儿

     随着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确诊人数不断上升,疫情范围从最初的武汉等地逐渐蔓延到全国,甚至国外多地已出现确诊病例。

     为有效控制疫情,1月23日凌晨,武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1号通告,决定机场、火车站等离汉通道从当日10时起暂时关闭。各省市随之陆续发布关闭景区、严禁群体聚集活动、实施交通管制等措施。

     在坚决执行这一系列应急措施的同时,附带的一些法律问题随之而来。为此,德途律师给您带来专业提示。

No.1

——疫情应急措施是否构成不可抗力?

     虽然我国目前法律规定没有明确此次疫情是否构成不可抗力,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也存在一定的分歧,但是疫情的应急措施符合不可抗力“无法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法律特征。

     疫情发生后,全国多个地区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Ⅰ级(特别重大)应急响应,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了相应的应急措施,如封锁特定区域、强制隔离、限制或者停止人群聚集活动、停业(聚集性的文化体育娱乐等行业)、停课(教育培训机构等)等。这些措施是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按照通常的社会认知能力是不可能预测到的,也是当事人尽最大努力仍然无法避免的,而且这些措施对履行合同的不利后果也是不能通过努力来进行克服的。

     因此,疫情应急措施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之规定,认定为不可抗力。


No.2

——因疫情应急措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是否构成违约呢?

     不可抗力引起的履行不能可分为事实上的不能与法律上的不能。事实上的不能,是指客观上不具有履行可能性,比如因标的物彻底灭失而不能履行;法律上的不能,是指因法律规定而导致的履行不能,比如政府关禁止群体性聚会、封闭道路、关闭机场铁路、停止物流等,导致无法提供服务、无法交付等。显然,疫情应急措施可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不可抗力。因此,确有充分证据证明无法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系I情应急措施影响所致的,依法不应认定该方违约。

     德途律师特别提示: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一方必须要有充分证据证实确系应急措施影响导致,才可因不可抗力而不构成违约。因应急措施影响无法履行或者迟延履行合同一方还应当履行补救措施义务(详见本文第四点)才能免责,否则可能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被认定为存在违约行为,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No.3

——能否因疫情应急措施行使合同解除权呢?

     因疫情应急措施的影响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无法履行一方可行使合同解除权,但是需要依法定条件行使。

     如前所述,疫情应急措施能否构成不可抗力免责事由,须视具体情况判断其是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比如政府颁布禁止群众性聚会活动的应急措施,订餐一方或餐馆一方都可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从而导致双方合同关系解除的法律后果。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按照受应急措施的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德途律师特别提示:合同解除权的行使,需要按照法定或者约定条件进行,否则可能无法达到解除的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九十四条、九十六条之规定,这种法定条件包括:需在合同履行届满之前行使;主张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应当通知对方;约定解除的按照双方的约定条件行使等等。否则,即便因不可抗力具备解除条件,但因行使解除权不符合法律规定,而仍然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No.4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补救措施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和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当应急措施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主张不履行一方应当采取一切必要的有效措施,如及时有效的通知合同相对方不能履行合同,令合同相对方也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减轻或避免损失。否则,义务人将承担因消极不作为而导致损失扩大部分的责任。

     当疫情应急措施颁布后,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一方应当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轻或避免损失。否则,仍然不能因不可抗力这一法定免责事由获得“免责金牌”。履行合同义务一方(如交付货物的出卖人、提供服务的服务者)要及时跟享有合同权利的一方(如接受货物的买受人、接受服务的消费者)及时沟通,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享有合同权利的一方,也应当考虑当前形势和应急措施的影响,及时采取自救措施。



       病毒无情,人有情!德途律师呼吁,无论是履行合同义务一方还是享有合同权利一方,都不能滥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将心比心,携手渡难。只要众志成城,再大的困难我们也能战胜!

     此期间,如您有任何法律疑问,请随时免费咨询。德途律师始终与您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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